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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gle对小米动手了?小米专利侵权诉讼的背后

时间:2018-07-03 13:50:03  来源:乐知新创  作者:熬夜看球的乐小知

昨天,惊闻小米在国内因为金桥技术有限公司(英文名为Gold Bridge Technology,GBT)的“公用分组信道(common packet channel )”专利被起诉了。正在熬夜看球的乐小知第一反应就是:啥?Google对小米动手了?

 

不过仔细想想就知道不可能,Google还要依靠小米继续进行安卓手机大业呢,没事找什么茬呢?

 

不过,Google的确在2011年12月的时候把GBT关于“公用封包信道”技术的专利都收购了,要知道,当时的GBT正到处宣扬自己在3G标准必要专利方面的实力,声称在W-CDMA系统标准的三大分支:随机存取信道(Random Access Channel)、报头多码传输(Header in a Multi-Code Transmission)和公用封包信道(Common Packet Channel )均有大量专利,并使用随机存取信道的专利在美国起诉了数十家手机厂商,可谓风头无两。

 

一向以“安卓手机厂商保护伞”自居的Google,在2011年8月收购了摩托罗拉移动之后,4个月之后就将GBT关于“公用封包信道”技术的专利都给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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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是因为价钱没谈拢,GBT只把公用分组信道(简称CPCH)的专利给了Google,仍然保留了正在诉讼中的关于随机存取信道(简称RACH)的专利,并在出售专利给Google不久后的2012年4月,就把摩托罗拉移动也给告了,也不知道当时Google是什么心情。

 

回到小米的这个诉讼来。既然CPCH的专利都被Google买了,那这个突然冒出来起诉小米的又是谁。根据北京知识产权的公众号(知产北京)发布的信息:“近日,京知受理袁弓夷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、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(合称小米公司)侵犯3GPP标准必要专利一案。涉案专利为我国第ZL00800381.5号专利,名称为“公用分组信道”,原专利权人为设立在美国新泽西州的金桥技术有限公司,后于2016年12月8日涉案专利转让至本案原告袁弓夷。 原告诉称,涉案专利可应用于WCDMA、TD-SCMDA、HSPA和LTE技术,涉及多项3GPP标准。原告发现,小米公司未经其许可,在国内生产销售的小米5X、小米Max2、小米Note3等12种小米系列手机使用了涉案专利技术,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。原告认为,小米公司在对上述系列手机产品进行设计研发、测试、出厂检测等过程中,必然实施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。据此,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相应合理支出。”

 

SIPO的相关数据显示,专利号为ZL00800381.5,名为“公用分组信道”的专利,的确在2016年12月由GBT转给了一个名叫袁弓夷的香港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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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不说小米刚要在香港上市,就被一个香港人起诉,这件事很有意思。而且乐小知也强忍住了八卦“袁弓夷到底是不是前港姐袁弥明她爹”的好奇心。我们先来看看Google收购GBT关于CPCH技术专利的时候,为什么把中国专利给落下了?

 

从USPTO中保存的记录可以看到,ZL00800381.5这个中国专利的美国同族(US6606341B1)的确是被转让给了Google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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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US6606341B1的国外同族(自然就包括ZL00800381.5)是否一起assign给了Google,这个无法确定,因为数据库中的assignment扫描件实在是“像素太渣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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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乐小知在滴了几瓶眼药水之后,还是隐约看到了有“multinational”和“counterparts”的字样,所以建议小米最好还是找Google老大哥要一下7年前的合同,万一ZL00800381.5本该属于Google,GBT根本无权转让给袁某某。

 

那事情就有意思了。

 

本想就八卦到这,不过巴西好不容易赢球了,就赠送个“番外”: 对于准标准必要专利ZL00800381.5,GBT不惜成本的在全球多个国家布局了专利,其中授权的美国专利除了上面提到的转让给Google的US6606341B1,还有一个US6985511B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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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S6985511B2现在的权利人是Apple,不过Apple可不是像Google那样掏钱买的。而是法官送的。嗯,话说有一次GBT去挑衅Apple,专利侵权诉讼打输了不说,还在诉讼中被法官判了罚金,虽然数额不多也就18.7万美金,可是GBT就是打死不交钱。于是法官一怒之下就把GBT仅存的几个美国专利都强制assign给了Apple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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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,这个法官就是Lucy H. Koh。前两天你们讨论的津津有味的“Apple和samsung结束七年之痒,哦不,七年之诉”的世纪专利大战,就是她审的,附照一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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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如何,既然诉讼标的达到了5000万,小米可能要改一下招股书了,“重大诉讼或者仲裁”部分里的爱立信和宇龙同学也不再孤单了(小米:一年花2亿收购专利,花1.7亿申请专利;三年支付专利许可费70亿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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